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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部门联合发文:加快充电桩建设的步伐

发布时间:2018-10-10    阅读:45 次

据悉,今年以来,深圳市充电设施的建设速度明显滞后。根据《2018 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的要求,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全市要完成 1.34 万套物流充电桩建设,其中宝安区、龙岗区均不少于 1900套,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均不少于 1300套,盐田区、大鹏新区均不少于 900套。全市新建出租车快速充电桩 5200 套以上。


据推广中心掌握的数据,截止到9月底,全市今年新增充电桩数量不到1000套,建桩数量与计划相差较大。究其原因,深圳市供电局明确从2018年3月15日起,深圳市高压充电桩报装用户必须提供变配电房,不允许使用箱变。由于变配电房建设报建程序复杂,制约因素较多(主要是土地需要三证齐全),造成全市绝大多数集中式快充站的建设都受到了影响。箱变不允许报装高压充电桩的问题如果近期内不能有效得到解决,全市快充桩建设将受到严重制约。


基于上述原因,2018年9月30日,深圳市交委、发改委、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内设出租车快速充电桩的配电房及雨棚等简易建筑视为临时建筑,不视为永久性建筑;出租车快速充电桩服务设施配置指引另行制定,配置指引不作为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审批的条件;在除国家明令禁止区域以外的其他用地上建设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应给予同意。《通知》的出台,将简化充电设施变配电房等配套设施的报建程序,更有利于推动快充桩的建设。


文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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