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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9年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计划地点开始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14    阅读:59 次

从中山市发改局了解到,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日前,我市发布2019年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地点(征求意见稿),拟在全市211处地点建设充电桩,目前正在向个镇区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对纳入建设计划地点的充电基础设施,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可按照市相关补贴政策予以补助。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今年10-11月,中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公开征集2019年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地点,汇总形成211个地点。从发布的地点看,这211处中,火炬区最多,有24处;其次是石岐区和东区,分别是22处和18处;超过10处的镇区还有港口、三乡、西区、古镇、三角、沙溪等。公共场所以商场市场、住宅小区、机关单位、酒店等为主,其中商场市场有56处,住宅小区49处,酒店20处,机关单位18处,此外还包括文体场所、公园、写字楼、学校等。

根据征求意见稿,以下情况不纳入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地点范围:该地点已建充电桩;该地点不对社会开放或存在明显阻碍性因素;该地点存在明显的交通安全隐患、用电安全隐患等相关情况等,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应于12月19日前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至中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