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首页 >行业新闻

保定全市将建3.3万个充电桩!

发布时间:2019-05-17    阅读:5 次

近日,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定市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定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强调,保定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将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老旧小区配建的公用充电车位也将不低于全部车位数量的10%。

记者在保定市发改委官网看到,印发于今年4月下旬的《通知》中详细写明,其适用于包括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专属充电设施和公共充电设施在内的3类充电设施。

《通知》中提到,保定市北至北三环、东至京港澳高速、南至保沧高速、西至西三环范围内的中心城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需100%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均需要有不低于15%的停车位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

而在该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同样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需100%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则需要有不低于10%的停车位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每2000辆电动汽车将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换)电站。

也就是说,保定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均将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

老旧小区充电车位不低于10%

对于市民关心的老旧居民小区充电车位建设情况,《通知》中明确,对老旧居民小区,应结合本小区居民数量和目前机动车保有量,按照一定比例规划配建的公用充电车位。不低于全部车位数量的10%。而在商超、酒店、体育馆、景区等的公共领域,同样需要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建设全面的充电生态网络。充电车位数量不低于总车位数的20%。

而在保定市政府官网此前发布的《保定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5年)》中则提出,到2020年保定市将建设充电桩1.45万个,满足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此外,到2025年,全市将建设充电桩3.3万个。

除此之外,《通知》中对建设充电设施的相关手续和费用也做出了说明。其中明确,小区业委会、物业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